AES
T 13396052551
中文名称: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钠 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钠
英文名称: Sodium Alcohol Ether Sulphate(简称AES)
CAS:9004-82-4
中文别名:乙氧基化烷基硫酸钠、脂肪醇醚硫酸钠
分子式:RO(CH2CH2O)n-SO3Na(n=2或3,R为12~15烷基)
质量标准:GB/T 13529-2003
理化性质:25℃时,为白色或浅黄色液体至凝胶状膏体。易溶于水.
用途:易溶于水,具有优良的去污、乳化、发泡性能和抗硬水性能,温和的洗涤性质不会损伤皮肤。广泛应用于香波、浴液、餐具洗涤剂、复合皂等洗涤化妆用品;用于纺织工业润湿剂、清洁剂等。阴离子表面活性剂。
贮存:在高温(摄氏50度以上)或在酸性(pH5)的环境中,烷基醚硫酸盐可能产生分解作用,分解的原因是由于烷基醚硫酸盐发生了水解。鉴于烷基醚硫酸盐在高温下很容易水解,此产品应避免贮存在摄氏50度以上的环境。
销售热线:
手机:13396052551(微信同号)
座机:027-83520719(节假日不休息)
QQ:1540257897(24小时在线)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》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,近期全国大部分省份已相继审议通过本地区环保税方案,并在法定幅度内确定了税额方案。
多数省份确定环保税征收税额
环保税法规定,应税大气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.2元至12元,水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.4元至14元。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,可由各地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在法定税额幅度内决定。
【销售范围】
四个直辖市: 北京(京)、天津(津)、 上海(沪)、 重庆(渝) ;
五个自治区: 内蒙古自治区(内蒙古)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(新)、 西藏自治区(藏)、宁夏回族自治区(宁)、 广西壮族自治区(桂);
两个特别行政区: 香港特别行政区(港) 、澳门特别行政区(澳);
省份: 黑龙江省(黑)、 吉林省(吉)、 辽宁省(辽)、 河北省(冀)、 山西省(晋)、 青海省(青) 、山东省(鲁)、 河南省(豫)、江苏省(苏)、 安徽省(皖)、 浙江省(浙)、 福建省(闽)、 江西省(赣)、 湖南省(湘)、 湖北省(鄂)、 广东省(粤)、 台湾省(台) 、海南省(琼)、 甘肃省(甘或陇)、 陕西省(陕或秦)、 四川省(川或蜀)、 贵州省(贵或黔)、 云南省(云或滇)。